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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往事之八

作者:周津    来源:纳西话賨    发布时间:2024-08-14    访问量:3777


丽江古城虽然历经多届政府的接续努力,能够保留下来,并按古城保护规划进行改进整理,最终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但如何在保护的前提下,利用好祖宗留下的这份遗产,则是一篇新文章。特别是要让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必然随时要面对。故而维护古城的经费和管理机构以及管理手段等等就必然提上了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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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暾 拍摄

首先,是经费问题,可以有几项选择:第一申请上级拨款;第二请求世界遗产基金资助;第三走“以城养城,自我发展”之路。这三种方式,前两种如果争取,会得到临时的一两次补助,不是长久之计,最可靠最可行是第三种方式了。而第三种方式又有两种方法:一是收取门票的方法,另一种是行政收费的方法。由于丽江古城无城门,无城墙,可进可出的口子太多,那些年无法采用收取门票的方法,所以只有采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办法。1999年12月,在“2·3”地震三年恢复重建工作收尾时节,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向丽江地区行暑提出了请求转报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丽江古城维护费’的请示”。行署转报省政府,省政府同意后2000年6月由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文,批准丽江县政府征收“丽江古城维护费”。并明确规定了征收范围和标准:在丽江县境内的宾馆、酒店、客栈、招待所和民居接待户留宿人员每人每次收取20元“古城维护费”,入住时一次交清,一日一结。接到批文后,丽江县政府作了一段时间的充分准备,于2000年12月发出了《关于收取世界遗产“丽江古城维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从此,丽江古城保护和开发有了资金来源保障。虽然后来在征收范围和标准上有变化,但这项收费从未间断过,确实也达到了“以城养城,自我发展”的可喜目标。

另外,设立专门机构对这座世界遗产的古城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已是势所必然。像过去那样由城建部门统管,适应不了具体实际工作的需要。而且,在《丽江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中关于“丽江当地政府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加强政府职能在保护管理古城上的力度,成立专门的古城保护管理机构”的承诺,也应尽快成立专门机构,以免失信于人。于是,1998年丽江县人民政府决定,由大研镇人民政府设立保护管理古城的直属机构——古城管理所。从此,开启了丽江古城有专门机构维护管理的新历程。但由于丽江古城保护的范围实际超出了大研镇政府的辖区,不利于开展工作,到2000年6月,丽江县政府成立了“世界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大研镇古城管理所。工作机制以城建局为主,大研镇政府为辅。2002年,经地县协商,成立了由地、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及古城居民代表组成的地市级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并将管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丽江地区行政公署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各级有关部门协助丽江县人民政府保护和管理丽江古城。办公室内设综合管理科、保护建设科、古城维护费征收稽查队,核定编制12名。由此,开始了由地(市)级为主,县(区)级为辅的古城管理机制。2004年12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并调整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规划、保护、管理、利用和建设。核定人员编制20名。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这个名称从那时起就没有变过。事实证明,多年来古城保护管理局所开展的工作是行之有效的,特别是在古城遗产整体风貌保护方面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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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津 拍摄

古城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是非常实际的工作,仅靠行政管理那点人马是难以胜任的,所以,古城保护管理局成立不久,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运而生。它属丽江市政府国有独资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付盈亏、独立核算。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保护、管理、维修和投融资开发等工作。而在业务工作上则受古城保护管理局指导,实际上就是保护古城的实体执行机构。管理局和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做了许多促进古城保护工作,使古城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据了解,这些年来,丽江古城实施了系列保护工程。累计投资47亿多元,实施了“三线”“两管”入地和以改善环境、卫生、消防、通迅、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拆除了原丽江军分区、武警丽江支队、丽江地区人民医院、丽江市广播电视台、丽江机床厂、玉河农贸市场等大量不协调的建筑;恢复了玉河广场、玉河走廊、白龙文化广场、马家大院、基督教堂等历史建筑原貌;与世界遗产基金会合作,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299户传统民居、236个院落进行恢复性修缮,并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遗产保护优秀奖”;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对古城内包括大宝积宫、琉璃殿在内的4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46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保护;对有一定知名度的30个历史文化院落进行恢复整理,对外开放,如方国瑜故居、顾彼得旧居、周霖艺术馆等,进一步展示了丽江古城厚重的历史文化。

其次,运用法治手段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前面两项是解决了有钱办事和有人办事的问题,而现代社会必须依法办事。多年的实线也表明,丽江古城有今天之局面,除了必要的行政手段外,法治手段起到了重要作用。从立法的角度讲,要将古城保护好,这是立法保护的初衷,但要保护成什么样子,保护什么内容,在开发利用时如何才能做到不破坏遗产,这些都要先制定好《保护规划》,然后制定按规划保护的法律条文,接着才是执法、司法的跟进。事实上,丽江古城保护和开发就是沿着这条思路进行的。古城成为国宝级历史文化名城后就编制过《丽江古城保护规划》;古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后,又重新编制了《世界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规划》;接着报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了《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接下来围绕古城保护管理的专项内容,相继出台了《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保护管理专项规划》《丽江古城传统民居保护维修手册》《丽江古城环境风貌保护整治手册》《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20多个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使古城保护管理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据可查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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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文龙 拍摄

综上所述,丽江古城保护工作自从有了专项经费、专管机构和专项法治手段,就开始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进程,古城的保护和开发实现了双赢,也就产生了世界遗产保护的“丽江模式”,因而也就得到了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高度赞赏。他们称:“丽江古城真实完美地保存和再现了古朴的风貌,古老的建筑历经无数朝代的洗礼饱经沧桑,它融汇了各民族的文化特色而声名远扬。”遗产专家们一致认为,“丽江模式”为世界遗产保护带动旅游业、旅游业发展反哺遗产保护提供了新经验,为遗产保护和开发提供了“新标尺”。

丽江古城能荣升为世界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典范,又是丽江人引以为傲的美事。但愿,后来者能沿着前人铺就的道路,脚踏实地,稳步开创更新局面。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周津(1954—),纳西族,石鼓镇人,丽江周氏后裔。当过民办教师,恢复高考后进入云南民族学院经管系,1982年毕业后在丽江县计委工作。历任丽江县副县长、县长,丽江地区建委副主任、主任,丽江地委办公室主任,丽江生物创新办主任,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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