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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群育】丽江纳西族“和文化”内涵与特色

作者:李群育    来源:纳西话賨    发布时间:2026-01-26    访问量:479




习近平总书记在丽江视察时指出:“丽江有美丽风光、有特色文化、有很高的知名度”;“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让这座美丽的古城焕发新的光彩”;“希望你们的生活幸福安康,就像纳西族的‘和’姓一样,和和美美”。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极大地增强了丽江人民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优秀传统文化的底气与自信。

倡导和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民族团结和睦相处,多元文化交流交融,维护边地和平安宁,和合包容,与人为善,“天雨流芳”,积极向上,孝老爱幼,家风良好,生活安康,和和美美,以及感恩国家、感恩历史、感恩文化,“心归慈母”、“诚心报国”等纳西族传统文化,也是丽江“特色文化”的重要内容,是纳西族“和文化”核心内涵与鲜明特色。

传承好丽江纳西族“和文化”,是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丽江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丽江实际“保护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近日,荣获全国“幸福家庭”、“中国最美家庭”、“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之家的纳西族音乐世家传人(国家一级作曲家)和文光先生,结合纳西族历史文化,用中华文化及世界文化的视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正在网络上热聊纳西族“和文化”,联系家庭和本人的实践,重点就和平、和谐、忠孝、感恩、修心、修德、家道、家和、家训、家风、家教等内容,对“和文化”进行系列化解读,社会反响良好,引起诸多共鸣与思考。

笔者认为丽江纳西族“和文化”具有超越时空、跨越国度的时代价值意义,值得进一步挖掘与阐发。

纳西族的“和”姓与“和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丽江时提到的纳西族“和”姓,是丽江纳西族历史上最古老、最大的姓氏,是纳西族“和文化”的重要载体。纳西语“和”姓之读音,与汉语“和”的读音相同,并与和谐、和睦、和平、和气、和蔼、和好、和善、和美之意相通。纳西族的“和”姓,具有“和和美美”的象征意义。

方国瑜先生曾指出,纳西族东巴古籍中的“和姓二十四族”之说,表明了古代纳西族中“姓和之多也”。而丽江地名中的七和、八和、九和、十和,“即因一村中有和姓七、八、九、十族而得名”。在汉文史料中,宋元时期已有关于纳西族“和”姓人物记载,比如,“元跨革囊”史料中有和牒、和失、和字等纳西族历史人物。明代木公《述怀》诗称:“丽江西迩西戎地,四郡齐民一姓和”(木公自注:府近西域乌思藏,所属四州齐民通姓和,别无异姓也)。“齐民”一般指平民百姓。《徐霞客游记》也称丽江“止分官、民二姓,官姓木、民姓和,无他姓者。”明代是纳西族民众“通姓和”的特殊时期。和姓先民为丽江纳西族历史文化发展贡献卓越,其中包括创《玉龙本草》、“丽江府中学堂”首任校长、任《丽江白话报》社长的和姓先民。

明代纳西族中的“和”姓先民,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一是丽江纳西族中原有的和姓先民;二是唐宋时期丽江境内麽些“酋寨星列,不相统摄”,民众多为父子连名制,元明时期木氏统一纳西族各部后,其民改为姓和;三是唐宋以来已融入纳西族的“汉裳蛮”(汉族)、“仆澥蛮”等先民;四是明代进入丽江的汉族等移民,这部分和姓者在数量上比例不大(清代改流多复本姓);五是木氏中改为姓和者,为了确保“官姓木”,规定木氏旁支“五世以降姓和”,不得再姓木。以上五部分,包含了木氏集团成员之外的所有丽江纳西族居民。

纳西族“官姓木”起始于明初。纳西族木氏先民早期为父子连名制,比如,宋元时期的“牟乐牟保、“牟保阿琮”、“阿琮阿良”、“阿良阿胡”、“阿胡阿烈”、“阿烈阿甲”等。明初洪武西征时,阿甲阿得“率众先归,为夷风望”,明太祖朱元璋特颁旨“命尔木姓”,阿甲阿得改汉名木得,并得以世袭丽江土知府。从此,后世子孙都以“木”为姓,有“乔木世家”之称。木姓的出现晚于和姓。可知称“和”姓是木老爷给民众的姓,意为是头戴帽子,再背篮框的“木”家奴隶,纯属后人“木”字戴帽背篮子为“和”的文字游戏。

应该说,明代丽江“四郡齐民一姓和”,客观上起到了让丽江境内有不同背景的平民百姓之家,可以不分彼此,不问出处,互不歧视,相对平等地在这方土地上生存的作用,有利于民众间的平等和睦相处,促进和谐文化的发展。清代“改土归流”之后,允许改和姓的汉族等移民可“复本姓”,之后又有大量的汉族移民进入丽江,他们虽然不用改姓和,但都逐渐融入了纳西族之中,到清末民初,纳西族中的姓氏已由明代的二个发展到一百多个。得益于纳西族和谐文化传统,来自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姓氏的居民,不论是原住民还是外来户,基本能够和睦相处,不断丰富发展了丽江“和文化”。

总之,纳西族“和”姓与“和文化”,纳西族“和文化”与中华“和谐文化”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堪称边远民族地区中华和谐文化的杰出代表与典范。其主要内容与特点为:

民族团结守望相助之“和文化”

各民族是同胞兄弟、同源共祖,要和睦相处,是纳西族“和文化”的重要内容与鲜明特色。纳西族《创世纪》中关于各民族祖先是同胞“三兄弟”的传说,堪称纳西族民族团结“和文化”的胎记,与生俱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流传于丽江纳西族地区《创世纪》称:人类遭受洪水滔天之后,纳西族先祖崇仁利恩与天女衬红褒白结婚,再造人类。他们所生的三个儿子,分别成为藏族、纳西族、白族的祖先。而在川西纳人中流传的创世传说中则称汉族、藏族、纳西族的祖先为同胞三兄弟。这是因为当时川西地区纳西先民周边多为汉族、藏族,而鲜有白族居民关于汉、藏、纳、白等各民族是同胞兄弟的创世传说和理念,深刻反映了纳西族先民最古老、最朴素的“和文化”意识,反映了各民族追求和倡导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愿望与要求。成为纳西族先民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准则和思想基础,推动了各民族和睦相处,相依相存,守望相助的历史文化传统。

得益于各民族是同胞兄弟的思想理念,纳西族自古倡导开放包容,鲜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观念,历史上几乎没有发生过排外仇杀等事件。丽江古城因有善待各族移民,共建共享传统而成为民族团结,多元文化和谐共生历史文化名城。纳西族在婚姻习俗方面,各民族之间可以自由通婚,多民族组成的家庭比比皆是,各民族和睦相处之家在社区特别受到称赞。近代以来特别抗日战争时期,包括山东、山西、江西、北京等地的汉族女子,嫁给在内地学习工作、出滇抗战的纳西族军人,后来随夫回到丽江纳西族老家,成为深受当地民众尊敬的“纳西汉邦美”(纳西汉族阿妈)。

强调用和谐的理念、思维、方法认识和处理民族与国家、地方与朝廷、民族与民族、边地与内地、团体与个人、民族内部各种关系与矛盾,倡导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依存,交流融合,休戚与共,团结共存,守望相助的纳西族“和文化”,极大地丰富了中华民族和谐合作共赢的和文化宝库。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和文化”

人与自然是“同父异母兄弟”,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才能共存共荣的生态理念,是纳西族“和文化”又一重要内容与突出特色。

纳西族统称大自然为“署”。世界记忆遗产纳西族东巴古籍中称人类祖先与“署”是同父异母兄弟,兄弟分家自立时规定:由人类负责管理家畜、耕地、房产等;由“署”负责管理森林、草场、山崖、江河、湖泊、泉水、野生动物等自然万物。双方要各司其职,互不侵害,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之间,和则共存,斗则俱亡。人类要尊重自然、善等自然,不能伤害自然,否则将受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纳西族东巴经典中有许多关于人类因为任意毁林开荒、捕杀野生动物、污染水源而遭到“署”(大自然)报复的故事。其中,在东巴经典《休曲苏埃》中,生动讲述了“人与自然打官司”的故事,指出人与自然发生矛盾后,如不及时解决,将会发展为“海枯石烂,人与署都难存活”的恶果。最终在生态法官的调解下,人与自然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永远和谐相处的和约。

东巴经典《美土迪空》也讲述了用和平、合作、双赢的理念和方法去解决人与自然之间发生危机的故事。这是一个类似于“后羿射日”神话故事,区别在于面对十个太阳同时出现在天上,大地被烧焦、人类难以生存的时刻,纳西族传说中并没有采取以暴制暴的“射日”办法,而是选择了双方通过谈判,达成了“并日”的办法,即让十个太阳自行合并为一个。从而,既避免了多个太阳同时出现而为害人间,又避免了“射日”造成太阳家族十个有九个“不能活”悲惨结局。体现了运用和平合作双赢的思维与方式,应对危机和矛盾的价值取向。

纳西族人与自然是兄弟的“和文化”理念,形成和发展了纳西族社区自觉护林、护水等良好习俗、因地制宜制定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乡规民约等。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化传统,确保了纳西族地区(包括纳西族居住的长江上游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极大地丰富了中华“天人合一”生态文化。

“和合”包容与人为善之“和文化”

人际关系方面强调“和合”,是纳西族“和文化”的又一突出特点。纳西语中的“和合”一词,与汉语中的“和合”音意完全相同,都是指处理人际关系要倡导“友好、和好、和顺、和睦、同心、宽容”之意。“和合”一词在古代汉语中经常出现,比如,《管子、兵法》“和合故能谐”;《墨子》“内之父子兄弟作怨分兵仇,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韩诗外传三》“天施地化,阴阳和合”;《元曲》“买卖和合,出入通达”;《警世通言》“明日是个和合日”等等。纳西语“和合”一词应来自古代汉语,并成为是纳西族口语中最常用的一个词汇,比如“和合南”、“和合又”、“和合扎”、“和合养”、“和合香”“和合神”等,说的都是人与人之间要友好、和好、和顺、和睦相处。

在丽江纳西族社区,“和合”是长辈经常对后辈讲的一个话题,主要是教育晚辈要团结和睦与人为善,强调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朋友之间、同事之间都要讲“和合”,从小学会与人为善、友好相处,形成和好、和顺、和睦、宽容、感恩的社会生活习惯。丽江纳西族地区的家训、家风、家教也十分重视“和合”思想的教育与传承,强调“家和万事兴”,孝老敬老、修心修德。“和合”文化思想充分体现在纳西族日常生产生活之中。

纳西族“和文化”倡导的与人为善,是一种超越血缘、民族、地域的与人为善。在纳西族谚语、传说、民俗,以及历史事件中均有普遍体现。比如,明代纳西先民万里护送非亲非故,身患重病的徐霞客回乡(江阴);抗战时期热情接纳帮助来自沦陷区的同胞;“文革”时期白华村等纳西族村民的热情善良,也给迁散到丽江的北林师生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和而不同”守正创新之“和文化”

纳西族的“和文化”,充分体现了中华“和而不同”的文化智慧与精神。关于“和而不同”:“和”是指和谐、和睦,“同”是指苟同,即盲从附和。就哲学的角度而言,“和”指的是承认有矛盾,有差异的统一性;“同”指的是否认矛盾,不承认差异的同一。“和而不同”就能恰到好处地与人相处却又不盲从附和。因此,“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孔子),儒家把“和而不同”视为一种美德。承认差异,承认差异的客观性与正当性,并争取相互包容,和谐相处是君子所为。而否认差异性,追求彻底的同一,就是小人所为。

纳西族的“和文化”,并不是不讲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争取和睦相处,但又不盲从附和苟同。纳西族在处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时,倡导各民族是兄弟要和睦相处,不同文化各有所长要取长补短。在承认相互间客观存在的差异的同时,认识别人之长,自己之短(纳西语中有不少赞美白族、藏族、傈僳族之长的谚语)。争取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做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在纳西族历史发展进程中,每当面对重大变局时,“和而不同”的思想往往发挥了关键性作用,让纳西族先民得以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的判断力,作出最明智的选择。比如,面对“元跨革囊”、“洪武西征”大变局,采取了“率众先归”的行动,维护了国家统一;面对清初分裂国家的“三蕃之乱”,云南诸土司纷纷接受吴三桂封的“伪职”,盲从附和与苟同之际,丽江木氏却采取了“率众先反”的行动,没有盲目附和苟同。红军长征过丽江时,丽江民众不顾国民党当局要阻击红军的命令,而是出城欢迎红军,其深层的原因在于“和而不同”,争取和谐和平、又不盲从附和苟同的文化传统。

就纳西族个人、家庭、社区来说,“和而不同”文化的影响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和而不同”、守正创新文化传统,也推进了丽江特色产业的发展。历史时期,丽江纳西族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农牧业、商业贸易、盐铁金银矿产业而“富冠诸土郡”。改革开放时期,创新发展文旅融合之路,成为改革开放30年时全国成功开拓发展18个典型之一。时下,进一步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正深入发展文旅产业、水电产业、“丽系”特色农产业,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市、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不断丰富发展和而不同、守正创新“和文化”。

保卫和平敢战能胜之“和文化”

纳西族“和文化”不仅包含和谐、和睦、和平、和美文化精神,也包含敢战能胜、保护和平的精神与能力,并以“高若”精神与“三多”战神为坚强后盾、重要支撑。纳西族先民以“高若”自称,意为“胜利之子”,是面对任何强敌都敢战能胜,永不言败的种族。“三多”是纳西族的保护神,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社会安定、民族团结、救人急难、战无不胜的“保护和平之神”。元世祖曾敕封“三多”为“大圣雪石定国安邦景帝”,肯定了“三多”具有“定国安邦”,维护西南边地和平稳定的积极作用与意义。近代以来抵御外辱的中法战争、抗日战争中,纳西“高若”曾高喊“阿普三多窝鲁(撑腰)”冲锋陷阵。中共边纵七支队中的纳西儿女同样高喊“阿普三多窝鲁”冲锋陷阵。“高若”精神与“阿普三多”,不仅为纳西族“和文化”保驾护航,也成为纳西族“和文化”的又一重要内容与鲜明特色。

一部纳西族的历史,也是一部保卫和平、辑宁边境、维护统一、追求和谐的历史。纳西族自古热爱和平,勇于为和平而战、为民族而战、为国家而战。不断涌现出众多为保卫和平献身的优秀儿女。其中包括率部参加收复新疆之战的和耀曾、和虎臣,中法战争中英奋勇当先的和富谷、和述廷、和演、和际泰等,辛亥革命“滇西起义”的组织者之一和朝选,参加南昌起义、广州起义的和中立。也有中央军委授予“英勇献身的模范指导员”的和自兴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和贵华烈士,共和国“维和英雄”和志虹烈士。

201592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维和领导人峰会发言时说;“5年前,中国维和女警察和志虹在海地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时不幸殉职,留下年仅4岁的幼子和年愈花甲的父母。她曾写道,大千世界,我也许只是一根羽毛,但我也要以羽毛的方式,承载和平的心愿。这是她生前的愿望,也是中国对和平的承诺”。和志虹“以羽毛的方式,承载和平的心愿”,同样闪耀出纳西族“和文化”思想光芒。和志虹是当代纳西族“和文化”的杰出代表,也是中华“和文化”杰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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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群育,男,纳西族,1951年1月生于丽江古城。曾任丽江县委宣传部部长、《丽江日报》总编辑及社长、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和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州盟市报研究会会长,以及丽江文化研究会、纳西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云南省先进工作者”“全省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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