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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诉系统,是对国家各旅游投诉机构的补充,您所申诉的内容均应为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对于国家各旅游投诉机构又无法受理的一些个人损失较小的内容。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您协调解决问题。
注:现在的申诉范围仅限于对云南省丽江市相关旅游行业。

受理条件
•您必须是旅游活动中的直接利益关系者。
•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诉者、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依据。
•申诉内容限于损失较小的民事纠纷(其它请与国家旅游投诉机构联系)。
•申诉内容中您并未确范国家法律法规。

申诉范围
 1、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
 2、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履行合同或协议。
 3、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您的人身伤害 。
 4、您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您的行李物品损坏 。
 5、旅游经营单位的员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
 6、您认旅游经营者欺诈您,损害了您的利益。
 7、其它一切您认为有损害您的利益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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