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纳西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传播、展示、开发、使用等工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供个人相关族谱信息。
第一条 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祖祠族谱信息收集索引》的内容,确保:
(一)提供信息真实、合法,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征得信息涉及人员、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签订、履行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违反本条约定的,不利后果由提供者自行承担,如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造成影响的,还应当消除影响。
第二条 提供的内容信息将用于纳西祖祠(暂定名,如有变动,以变动后的名称为准)及与文化传承、传播、展示、开发、使用的任何用途,使用时不区分商业性或非商业性。
第三条 鉴于有利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传播、展示、开发、使用,提供的内容信息使用时为无偿使用,但如形成出版物时,应向提供者免费提供1套。
第四条 将以上族谱信息用于纳西祖祠时,提供者及家族成员可进行祭拜,但应遵守祖祠的规定。
第五条 利用提供者提供的信息时,不得歪曲事实,恶意丑化形象,否则,应消除影响,提供者还可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自提供之日起,提供的信息为永久使用族谱信息。
第七条 双方在履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未果,可向纳西祖祠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